商业秘密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命门”,也是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石。今天,浦东新区大楼举行《浦东新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宣布会,这是本年度第5部浦东管理措施。此前,《若干规定》已于2025年7月28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5年8月28日起正式施行。
《若干措施》在引导企业加强自我保护、明确商业秘密保护行政要求、强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细化商业秘密保密要求等方面进一步接轨国际、探索创新,为浦东新区商业秘密保护筑牢了更为坚实的法治根基,让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有了更可靠的“护身符”。
创新举措提升行政保护效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指明了清晰的方向,浦东引领区建设意见更是强调“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为浦东新区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政策动力。自2022年7月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以来,浦东新区积极开拓创新,在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大胆创新。
《若干规定》在商业秘密“三性”(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性)及侵权行为认定等方面做了大胆而富有成效的创新探索。在信息非公知性举证要求上,权利人若能证明其主张信息的来源(如自行研发)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而涉嫌侵权人无法证明其从公开渠道合法获取该信息,则认定该信息具有非公知性。这一规定犹如一场及时雨,合理分配了举证责任,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负担,让权利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不再“举步维艰”。
在侵权行为认定方面,有效借鉴司法实践中的“相同加接触”方法,同时增加“实质来源”的侵权情形,即经比对,双方信息虽不相同,但权利人能证明对方信息实质来源于己方信息(如优化改进后使用),也构成侵权行为。这些创新举措为商业秘密类行政案件调查办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如同为执法人员配备了一把锋利的“尚方宝剑”,切实保障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国际上先进的商业秘密保护执法理念实现了无缝接轨。
浦东某人工智能企业负责人(久瓴(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领域企业,行业的高技术性等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对商业秘密采取严格的内部管理。核心秘密一旦泄露,将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甚至失去一定的竞争优势。此次浦东新区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措施的出台,能够有效减少被侵权后的救济成本,对我们来讲无疑是一针强心剂。有了法律层面的保护,加上前期发布的指南,对企业而言形成了内外兼备的保护层,让我们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更有信心。”
政府引领企业筑牢自我保护防线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而商业秘密是企业创新成果的重要体现。如果企业的商业秘密得不到有效保护,创新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打击,企业将不敢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和创新。浦东新区立法保护商业秘密,为企业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让企业能够放心大胆地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这不仅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还能推动浦东新区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自从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建设工作以来,浦东市场监管局、浦东检察院等部门立足职能,陆续发布《浦东新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中英文版)、《三大先导产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三大先导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等指导性文件。这些文件如同为企业送上了一份份“商业秘密保护秘籍”,帮助企业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若干规定》在前期成效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各相关职能单位通过发布保护指南、开展宣传培训、发布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推动经营者建立健全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机制,加强事前防范指导,助力企业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这一举措,让企业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环境时,能够更加从容地守护自身商业秘密,增强在国际竞争中的底气。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我们可能更加倾向于以申请专利等方式保护知识产权,而现在商业秘密保护有了专门的立法,让我们有了更为灵活的选择,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更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
构建协作研判“铁三角”
商业秘密泄露往往伴随着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商业间谍、侵权仿冒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浦东新区立法保护商业秘密,明确了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能够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也能够增强投资者和企业的信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来浦东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悉,《若干规定》一方面完善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移送的具体情形,形成“行、刑、民”多向移送闭环,实现多部门有效衔接,如同编织了一张严密的大网,让侵权行为无处遁形;另一方面建立商业秘密执法协助和案件研判机制。此外,为破解行政调查手段有限的困境,《若干规定》明确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若涉及相关人员下落查找、可疑资金账户查询等需要协助的事项,可请求区公安部门给予协助。同时,要求建立商业秘密案件研判机制,规定区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三方可以提前明确案件走向和调查取证标准,帮助权利人选择更加适合的救济途径。
浦东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规定》如同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坚冰’,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执法合力,为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它让各部门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协同作战’,共同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安全保驾护航。”
浦东新区通过立法保护商业秘密,不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事业开启了新的探索。在今后的工作中,浦东新区将以本部《若干规定》出台为起点,进一步研究相关配套文件,推动建立一套操作性更强、更为顺畅的行刑衔接协作机制,制定一套科学、统一的执法尺度标准,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打造商业秘密案件“浦东样本”,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安全的营商环境。
睿迎网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